个人准备材料
1、护照原件
自护照签发日算起,使用超过10 年护照不能被接受。至少有3页空白页,护照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最后页必须留有本人签名;有旧护照的需提供
2、3张35mm*45mm白底彩色近照
3、2张个人名片
签证申请人的名片
4、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全本复印件
6、个人名义下的房产证原件,翻译件
存折原件,存单原件注意:新存入的定期银行存款不能作为证明
信用卡的消费记录
7、德国签证申请表
完整填写的申请表,并由签证申请人本人签名
8、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单位所处城市不一致时需要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证必需是申请签证日半年前申请所得,即:为了申请签证而当场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将不被领馆认可
9、机票预订单
10、酒店预订单
需要写明入住人的姓名,入住的时间,要酒店负责人签名,用酒店的抬头信纸打印出来,传真件,需要体现酒店的传真号码(From: +490000000)
11、医疗保险
覆盖整个在申根国家逗留时间的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的保险证明原件,该证明必须为英文打印版
中方公司准备材料
1、英文在职证明原件
签证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必须体现以下信息:单位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职务、月薪、在公司任职的时间,赴德国的目的、具体时间和回国保证,赴德国的费用由谁负担,派遣信需要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标明签字人的姓名及职务。
2、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
3、工资证明
近6个月的工资单 (如无原件,可提供复印件等,但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德国邀请人准备材料
1、英文邀请函原件
邀请函内容必须必须体现以下信息:签证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计划在德国逗留的具体时间段、具体的居留地点、赴德国的目的、邀请人亲笔签名,并注明签字人的姓名
2、邀请人在德国的身份证明
邀请人的公民证、德国护照、德国签证复印件
3、经济担保书
(可参考德国驻上海领事馆网站的德文版“经济担保书德文版“经济担保书(Verpflichtungserkl ärung)”须知。
该证明可为根据居留法第68条开具的经济担保书,担保书中须写明由一位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居住的人士承担生活费和可能产生的非法居留遣返费用。经济担保书可在德国有关外国人管理局或由担保人亲自到本馆凭本人最近收入证明呈交(须付费)。
未成年人需提交材料:
1在一家德国驻外使/领馆亲笔签署或经公证的父母双方同意赴德声明,附英文或德文译文
2、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或附英文或德文译文的出生公证书
3、离异父母的子女另交父母离婚证和抚养权证明(如在中国离婚:子女监护权归属)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