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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类型: | 商务 | 签证费用: | 800/人 |
受理时间: | 8个工作日 | 费用说明: | 仅服务费,不含使领馆签证费 |
签证有效期: | 由领馆决定 | 签证停留期: | 由领馆决定 |
受理人群: | 上海领区 | ||
个人准备材料
1、护照原件
至少有3页空白页,护照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最后页必须留有本人签名
2、2张2寸白底彩色近照
3、新喀里多尼亚签证申请表和附表
申请表我司可代填,由签证申请人本人签名
4、个人名片一张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翻译件
6、户口本复印件+翻译件(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
中方公司准备材料
1、英文在职证明原件
签证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必须体现以下信息:单位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职务、月薪、在公司任职的时间,赴新喀里多尼亚的商务目的、具体时间和回国保证,赴新喀里多尼亚的费用由谁负担,派遣信需要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标明签字人的姓名及职务。
2、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翻译件
3、工资证明
近6个月的工资卡对账单(如无原件,可提供复印件等,但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如无,需提供借记卡/存折的近6个月对账单
境外行程证明材料(以下材料如申请人不能提供,我司能根据申请人旅行计划为其安排,需要另外收费):
1、赴新喀里多尼亚的具体商务行程安排表(如在邀请函里已提供,该项材料不用提供)
2、机票预订单
3、酒店预订单(如申请人不能提供,我司提供代订服务,10元人民币/晚/间)
需要写明入住人的姓名,入住的时间
4、医疗保险
覆盖整个在申根国家逗留时间的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的保险证明原件,该证明必须为英文打印版
新喀里多尼亚邀请方提供材料
1、新喀里多尼亚邀请函原件及复印件
邀请函内容必须包括签证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和护照号码、计划在新喀里多尼亚逗留的时间(出入境几次)、赴法目的、日程以及行程安排、由邀请单位负责人签名,并注明签字人的姓名及职务
2、新喀里多尼亚劳动局授权书DDTEFP的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在新喀里多尼亚的时间超过30天,写明申请人在公司的情况:实习(是否有工资)或工作情况
可选申请材料(推荐提供,对签证有帮助,领馆也有可能抽查提供)
1、 房产证复印件+翻译件(面试时带上原件)
2、行驶证复印件+翻译件(面试时带上原件)
3、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单位所处城市不一致时需要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证必需是申请签证日半年前申请所得,即:为了申请签证而当场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将不被领馆认可
4、结婚证复印件(如已婚,推荐提供)
5、与邀请方的业务往来证明的复印件(需英文或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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